丰县博物馆公众服务制度
作者:null发布日期:2021-07-05
丰县博物馆公众服务制度
为强化丰县博物馆服务意识,积极开展优质的、丰富多彩的以教育为核心的、以人为本的公众服务活动。特制定本公众服务制度,具体如下:
1、代为保管
收藏者可委托丰县博物馆代为保管文物,并办理保管手续。保管期间,丰县博物馆负责文物安全和日常护理,同时享有代保管文物的使用权,被保管文物的所有权不变。
2、藏品展示冠名
单位或个人藏品,存放博物馆无偿展示,所有权归单位或个人所有,冠以单位或个人姓名,界定展示时间。
丰县博物馆
2021年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