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指南

作者:丰县博物馆发布日期:2020-12-12

一、开放时间:

夏季:周二至周日(09:00—17:30),17:00停止入馆,

冬季:周二至周日(09:00—17:00),16:30停止入馆,

周一闭馆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
二、游客入馆请携带身份证过安全闸机,未携带身份证的游客请进行实名登记;观众入馆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。

三、未满14周岁(含)的青少年、老人、残疾人行动不便者必须有家人陪同;醉酒者、仪容不整者(包含穿着过于暴露、穿着拖鞋等)谢绝入馆。

四、禁止携带危险、易燃易爆毒害物品,电动代步工具及宠物入馆。大件物品请存放到寄存处。

五、馆内禁止吸烟,禁止饮食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口香糖、果皮、纸屑,保持环境卫生;禁止大声喧哗、嬉闹,遵守公共秩序;

六、请勿在公共区域内躺卧、睡觉及玩扑克、下象棋等活动。

七、禁止翻越围挡护栏,触摸、污损、毁坏展品等行为;禁止在标有禁拍标识的区域拍照,未经允许禁止使用闪光灯、自拍杆和支架类摄影器材;未经批准,禁止进行讲学、表演、采访、商业性拍摄、自媒体直播、录播等非参观活动。

八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,禁止从事各类违法活动。禁止乞讨、卖艺、打小旗、拉横幅,禁止散发、悬挂、粘贴广告以及其它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或行为。

九、个人需要答疑时,请与前台人员联系;如遇突发事件,请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的安排,保持馆内秩序。

十、违反本规定的,安全保卫人员有权责令停止,直至责令离馆;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,依法追究行为人相应法律责任。

未尽事宜以本馆公示为准。

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让我们共同维持好馆内秩序和良好的环境,谢谢配合!

 丰县博物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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